各二级学院、全体师生:
为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高质量双创成果,根据《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第五批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院学生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校友,作为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鼓励各二级学院推荐已注册公司项目申报。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专业、跨校组队申报,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优先推荐。
(3)项目需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2.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名额限制:我院可推荐项目上限为 1项。
4.材料清单
(1)《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申请表》(附件1)Word电子版;
(2)项目佐证材料(不超过50MB);
(3)商业计划书、路演PPT;
(4)营业执照、融资证明、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等(如有);
(5)2025年Q1-Q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注册公司可不提供)。
二、项目管理
1.评审立项
(1)秉承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市教育两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团队情况、商业性、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内容。
(3)市教育两委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通过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2.评审立项入选市级项目将获以下资源:
(1)市级众创空间提供的1年期孵化服务(专家辅导、融资对接、宣传推广等);
(2)跨校资源整合,优先纳入天津市双创项目库;
(3)优秀项目负责人可推荐参评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
三、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周三)17:00前(校级初审预留时间)。
2.提交方式:
3.电子版打包命名:“推荐序号-项目名称-学院名称”(例:1-智能环保材料-XX学院);
发送至邮箱:xdcxcyzx@163.com。
注:逾期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违者3年内不得申报。
2.项目培育期需积极配合验收,否则将撤销立项。
3.申请表填写指南详见附件1,财务预测需符合模板要求(见附件1附表)。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动员,组织优秀项目团队参与申报!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