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学生落户的有关要求,外省市户籍学生(目前大二、大三未毕业的学生)可自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员范围
户籍在外省市的在校生(目前大二、大三未毕业学生),本着自愿办理的原则,可向学校上交材料,申请将户口落到学校集体户。已在校落户以及原户籍为天津市的学生无需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原籍地迁出
迁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注意:认真核对迁移证上的内容与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在原籍公安机关更正,入学后学校无法更改。请确认户口迁移证上面信息完整、真实,学校落户以《户口迁移证》信息为准。
(二)提交纸质材料
1.请严格按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落户材料,其他时间不再接收落户材料。
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公休。
地点:现代学院安全保卫部(文体中心与报告厅之间,现代学院警务工作室)
咨询电话:022—28128201
纸质材料务必于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不要遗留在自己手里,否则耽误办理时间,公安机关没有补办流程。
2.提交材料内容
(1)一寸免冠彩色照1张(底色为红、蓝、白均可)。
(2)《录取通知书》原件1张,复印件2张,如录取通知书丢失需提供二级学院盖章的在校证明。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标注系部、专业、身高、联系电话。
(4)《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学信网学籍页面截图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截图样例如下:

三、注意事项:
1.最终落户时间需等待公安机关通知,由于落户时间较长,落户完成前学生不能办理有关户口的任何事项,请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如身份证即将过期,在原籍地迁出前办理身份证,以免耽误使用。
2.学生户口如迁入学校,原户口性质会根据各地政策不同而发生改变,毕业后学校无法改回,农业户口学生慎重考虑。
3.毕业时选择户口不迁出的学生,自毕业之日起户口在校保留两年,请各位同学知悉,并于两年内办理户口留津、迁回原籍、迁往本科院校、等其他手续。
安全保卫部